
【記者 張達威/台北 報導】面對中國加劇對台統戰滲透,總統賴清德國安會議拍板17項應對措施,強調公職人員赴中交流應「資訊揭露、透明化」。陸委會也隨即提出修法草案,針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及《港澳關係條例》進行修正,送交行政院審查中,未來包括村里長與基層公務員赴中港澳都須事先申請核准。
目前《兩岸條例》只規範特定身分的高階公務員與涉及國安的政務人員赴中需報備,未涵蓋10職等以下的基層公務員。但這些基層人員常接觸戶政、健保、地政等敏感資料,或管理基礎設施,仍有被吸收滲透的風險。為此,陸委會這次擬全面納入所有層級的公職人員進行管理,處罰標準也將統一化。
所有層級的現職公務員(不分職等)、民選公職人員(包括議員、村里長)未來也將擴及公營機構、特定協會或團體。未來若未經核准擅自赴中,可能面臨最高1,000萬元罰鍰。
早在今年3月,賴清德就宣布國安17項策略,要求中央到地方的各級公職人員赴中交流必須公開透明,「從行政官員、立委,到村里長,交流資訊都應揭露給社會大眾,才能向國民負責」。
根據國民黨立委張智倫引用監察院報告,近十年共有318位公務員違規赴中,其中55人是高階主管。他批評,多數政府機關根本沒落實抽查,讓相關規定形同具文,實際黑數可能遠超統計數字。此次修法也同步修改《港澳條例》第十條,讓公務員赴港澳也適用《兩岸條例》相關規範,杜絕繞道赴中或滲透破口。行政院近期已通令全國軍公教,不得申請居住證。至於一般民眾持有中國居住證是否要納管,陸委會雖曾表示要研議修法,但這次草案尚未涵蓋。(照片示意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