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於5月19日發生重大車禍,78歲老翁余文正在北大國小前高速衝撞,釀成3死11傷的嚴重事故。案發後余文正重傷送醫,經21天搶救後,於5月31日因多重器官衰竭病逝。新北地檢署預定於6月6日上午進行遺體解剖,釐清其實際死因與是否涉及其他可疑因素。
綜合媒體報導指出,整起事故發生於5月19日下午4點左右,地點則是國成街與國光街口,當時余文正駕車失控高速衝入人群,造成14人傷亡,當中多名為在地孩童。最終仍有3人不治,另有11人受傷。肇事者本人亦傷勢嚴重,送醫搶救無效身亡。
對於民事責任部分,新北市副市長劉和然2日證實,法院已裁准市府提出的假扣押聲請,針對余文正的財產進行限制,以保障受害者及家屬日後的求償權益。法制局長蔡庭榕補充指出,市府已在5月22日與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共同遞案聲請,雖涉及金額未對外公開,但相關程序已依法完成。
報導中提到,目前新北市府也同步設置協助機制,由教育局統一聯繫受影響學生家長,社會局對應其他非學童受害人,法制局則統籌法律支援並組成專案小組協助後續程序。劉和然強調,市府將全程陪伴被害人家屬面對未來的法律程序與補償事宜。
在刑事調查方面,律師林智群指出,儘管肇事者已死亡依法將不起訴,但檢方仍有責任釐清肇事過程是否涉及故意行為或操作失誤。他舉例表示,如同過去復興航空空難案例,即便肇事機師死亡,地檢署仍會在不起訴處分書中詳實記錄事發經過與責任歸屬,供未來民事訴訟參考。
林智群進一步指出,雖刑事責任隨肇事者身亡而終止,但民事賠償責任仍存,若余翁名下有遺產,其繼承人仍須在遺產範圍內負起賠償責任。同時,符合條件的傷者或罹難者家屬亦可向新北地檢署申請犯罪被害人補償金,以獲得基本救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