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政策還沒跟上時代
教育部推業界經驗綁教甄 未來高職恐爆教師荒
文‧劉冠廷
近期教育部發布行政命令,要求修改一○八年八月一日將徹底實行的「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中有關教師任用標準的辦法,有關業界一年經驗的認定部分,證明從原本的勞保及工作證明二者擇一,改為須二者兼具,引發私校及代課教師反彈,認為會影響到他們五、六月報考各校教師甄試的權利。
為避免學界與產業脫離,一○四年通過的「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施行細則」中規定,一○八年八月一日後公立學校正式技職教師須具備一年以上工作經驗。原先是一番美意,但溯及既往的規定,讓不少已畢業教師困擾。如今教育部更以一紙行政命令更改聘任資格,讓不少流浪教師大嘆,剝奪他們今年參加教甄的機會。
新法溯及既往惹議
代理教師應試受影響
參與流浪教師連署的代表狄仁傑痛批,法規限制代理教師應試的資格,根本違反憲法保障人民應考試的權利。早在法規通過之初就有老師向國教署陳情,認為相關的規定不該溯及既往,應從應屆新生開始,不該影響已畢業的他們應試的權利。
國教署高中職組長韓春樹表示,現行法規不溯及既往的範圍限定在已考上教甄的專任教師,而對於已拿到教師證卻還沒有正式教師資格的流浪教師,因為法規通過後已有四年的寬限期,目前不考慮在不溯及既往的範圍內。而對於仍在校的師培生而言,教育部承認師培生於寒暑假至業界實習的經驗,可累積為一年業界經驗。相形之下畢業卻還沒考上專任教師的流浪教師,等於卡在中間兩面不是人。
「有時候我們都會覺得是不是教育部嫌流浪教師太多,才訂個法規卡我們的資格,讓我們自生自滅,」狄仁傑說。流浪教師許多是代理或私校老師,但按規定仍不得從事與教職無關之專職,勢必要中斷一年教學到業界工作。
最為詬病的是日前教育部公布行政命令,將原本的業界證明從勞保及工作證明二者擇一,改為須二者兼具,距離每年五、六月的教甄又只剩半年,如果二者缺一樣,根本沒有補救的機會。
狄仁傑說:「有些地方比如五人以下的公司是免勞保的,有的人公司倒閉或產業外移,只能申請到勞保沒有工作證明,我們去跟國教署反映,卻被回應是自己的問題」。
此外,有關一年的業界經驗分類也有爭議。博弈被算在電子電機類,但在營業登記上為娛樂博弈業,原因是遊戲機台的設計有應用到電腦。但同樣在銀行負責資安的工程師卻又不被歸類在電子電機,而是採營業登記的金融證券業,也令人感覺標準浮動。
接受流浪教師陳情的立委張廖萬堅表示,立法的初衷是希望教師能跟得上產業的趨勢,重點應該放在考上後鼓勵教師持續進修,否則當初的業界經驗,十年後依然與職場脫節。職訓局、各縣市政府與機關學校,每年有舉辦相關課程,讓業界講師來跟教師分享業界最新趨勢,可以採用「記點」的方式,鼓勵教師在職參加相關的研習營,如此一來才能真正回應「學用合一」的社會期待。
目前流浪教師的連署,希望透過立委陳情,先將行政命令的部分修改為之前的二擇一,法條修改為不溯及既往則要等到今年二月的會期才有辦法。但是他們也認為法規陳義過高,要落實有困難。
工業四.○
高職應該以培養高端人才為主
該如何說服企業業界聘用類似的短期研習以取得應試資格為目的的勞工,學校設備如今都很老舊,比不上老師在職場所用的,也會讓業界經驗實際應用在教學的成效打折扣。法規目前適用的對象以高職教師為主,大學教授不在此限,但如今高職升學比例近八成,若只在高職端要求,等到學生大學畢業,學到的經驗也早已過期了。
學校招不到具有一年業界經驗的教師,最後可能只聘到連教師證都沒有的代理教師,法規規劃不周最後受害的還是學生。狄仁傑說:「現在都已經是工業四.○時代了,把高職當成職業訓練所,產出大量的基層人力,那是民國五、六十年代建教班的產物。現在連郭台銘都在走機器人工廠、精省人力,結果政府卻還要培養一大批以後會被機器取代的勞力」。
他也提到,培養人力不該被當成高職主要的目的,所學即所用已經不符合現今的趨勢了,學校只是培養學生鑽研興趣的地方,不該被拿來跟以後的就業綁在一起。
教育是百年大計,錯誤的政策不只會導致老師教學現場的為難,更可能造成一整代學子未來的生涯規劃受影響,政府單位在規畫時須有縝密的配套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