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職中的新竹市長高虹安2022年提告筆名翁達瑞的旅美教授陳時奮妨害名譽,陳時奮自訴反告誣告罪,高虹安一審遭判刑10月,全案上訴高院,今(3)日召開最後言詞辯論庭。

全案源於陳時奮在2021、2022年間追打高虹安博士論文涉抄襲案,高虹安針對陳時奮臉書發文曾稱:「被指導教授除名的高虹安」、「在李傑的學術履歷,高虹安被除名了」、「高虹安沒有自己的博士研究」等,提告加重誹謗罪,但檢方不起訴陳時奮,陳時奮再自訴告高虹安誣告罪,2024年8月21日高虹安一審判刑10月;陳時奮民事還求償958萬元,但一審敗訴。
今日開庭首先由陳時奮發言,他陳述長達1個多小時,狠批高虹安及其律師,強調自己基於事實直球對決,他很難想像高虹安這麼優秀,北一女、台大、斐陶斐,卻不知道抄襲規範,高虹安為洗白抄襲惡名而提告,操縱媒體製造清白假象,浪費司法資源,浪費媒體資源,浪費行政資源,浪費個人資源,害他台灣、美國兩地跑,他還有很多研究、抄襲工作要做,在美國抄襲是死罪,是最大膽的欺騙,他不放心把國家的權力交給這樣的政治人物,高虹安還對他提告以獲取選舉利益,犯後態度極其惡劣,請求法官給予重判。

開庭最後高虹安親自發言指出,陳時奮臉書現今的置頂貼文就是2024年4月幫新竹市長林智堅學倫案辯護的文章,其中寫「台大冤屈林智堅抄襲」、「抄襲冤案」,但台灣大學、中華大學的學倫會都已認定林智堅論文抄襲並撤銷學位,而她至今未被辛辛那提大學撤銷學位,陳時奮總是與學校站在對立面,實際上抄襲的判斷確實是不明確的概念,只能以學倫會認定為準,她告陳時奮妨害名譽不是針對被指「抄襲」,而是陳時奮指控她抄襲過程中的誇大不實描述「被逐出師門、論文3分之2篇幅是抄襲、高虹安比林智堅嚴重」等等,先前的判決卻認為她是針對「抄襲」二字,請求二審法官判決無罪。
高虹安並指出,自己上訴後從來沒有對本案公開發言,每次出庭都是快進快出,無接受媒體採訪,反觀陳時奮仍時常在臉書發文攻擊她,民案求償敗訴後還攻擊民案判決,卻反指她浪費媒體資源、司法資源,事實是本案陳時奮也提上訴,請回歸事實面,判決無罪。
法官在高虹安發言完畢後諭知全案辯論終結,定7月31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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