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公告第75次公告酒(毒)駕及拒測累犯名單計有32名,其中酒(毒)駕累犯2次者有25名,3次以上者有7名,合計32名,其中酒駕4次遭逮的彭信凱排第一,目前台北市累計已公布累犯1867人次,記1747名。

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統計,本次公告的32名累犯中,有25人累犯2次,7人累犯3次以上。其中「彭信凱」累犯次數最多4次,因酒測值超過每公升0.25毫克涉犯公共危險罪,除了由警方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其汽車駕照也被處以3年禁考。
另於罰鍰方面,戴綜甫、鄒維育及廖逢邦3人因2次酒駕累犯,各被處以12萬元罰鍰,並吊銷汽車駕照3年,裁決所表示本次公告名單中已有26件結案,2件申請分期繳款,其餘4件未結案者則全數移送強制執行,移送金額達37萬元。
裁決所提醒,有酒駕違規行為車輛牌照一律吊扣2年,若累犯將處以高額罰鍰,並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至18萬元,如因酒駕肇事導致他人重傷或死亡,肇事車輛將被沒入,另年滿18歲的同車乘客最高可處罰鍰1萬5000元。
交通事件裁決所呼籲,飲酒不開車出門、飲酒次日宿醉不駕車、席間飲酒要找代駕或搭乘大眾運輸,切勿心存僥倖觸犯法律而受罰,避免發生意外造成終身遺憾。
《中天關心您|喝酒不開車!未滿18歲禁止飲酒,飲酒過多有害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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