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奕緯/綜合報導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案遭裁定延押,裁定書內容被週刊曝光,直指柯文哲在市長室收賄1500萬元,涉最重可判無期徒刑的違背職務收賄罪嫌,柯文哲律師團發聲明回應。
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前)、陸正義(後)。(圖/中天新聞)
柯文哲辯護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5日發布聯合聲明:「辯護人就《鏡週刊》113年11月5日之報導內容,為保護當事人柯文哲先生免於報導或評論所致之不當偏見,爰依《律師倫理規範》第25條第3項但書之規定,代當事人發表平衡言論如下:一、鏡週刊〈柯收錢地點曝光〉刊載之相關內容,尚待檢察官依法進行調查,且依無罪推定原則,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均應推定為無罪。二、就台北地方法院延長羈押之裁定使否提起抗告,俟辯護人與柯文哲先生討論後再行決定。三、辯護人為維護偵查程序之順利進行,均嚴格遵守偵查不公開之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