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讀】既然愛情留不住│推守文化

【試讀】既然愛情留不住│推守文化

推守文化 2013-11-19 13:57

<�精彩試讀>

世上最好的男朋友 The Best Boyfriend in the World
她交過一個世上最好的男朋友,從倫敦念書回來、家境良好、樣貌可愛、多禮有趣,家人、朋友,都喜歡他喜歡個半死,包括她自己。

他簡直是偶像劇裡才會出現的人,會在非節慶的日子給驚喜,會帶她出去旅遊,當她不想工作時,男人會支持她辭職,養她到找到工作為止。如果她不想出門,男人會煮飯給她吃,任由她穿著睡衣在家賴著躺著看電視看漫畫上網直到天亮都沒關係。

他是最棒最棒的男朋友,像是天上掉下來的禮物。會陪她出席家人聚會,他的父母也像是天賜的禮物,喜歡她喜歡個要命,沒事就找她去家裡吃飯,過年生日還有大紅包,連家裡幫傭打掃的阿姨都對她很好。他的妹妹還三不五時找她聊天、吃飯、沒事約了一起逛街看電視聊八卦。

她二十歲在打工地方認識剛畢業回來的男人,當時她只是一個山上大學的大二生,每天除了翹課跟睡覺還有玩樂啥事都沒幹還差點被二一,還被朋友笑說整個大學生涯最漂亮的成績單就是認識這個男人。當時剛畢業的她聽了也狂笑認同,的確,在這種菜鳥大學要找工作都有問題,早點嫁人應該也不錯。連男人的爸媽都問過他們何時會結婚,男人私底下也講了幾次說要結婚。

但太年輕,真的太年輕。
她二十歲,男人二十二歲,結了婚要去哪?又不是奉子成婚。

時光就這樣一點一滴地過去,他們陪著對方渡過許多,男方爸爸意外中風進入難熬的復健期,女方最愛的堂姊被突如其來的胃癌攻擊不到三個月離世。
這些時間,他們抱著對方哭泣,看著彼此加油打氣,當時,他們真的以為這就是永遠。

不會有事的,真的,不會有事的。
然而老天就不會讓事情這麼簡單。
這個幸運的女孩,在畢業閒晃四處兼差了兩年後,竟找到工作了。她靠著堂姊朋友的幫忙,到了間知名廣告公司上班。

雖然她是四流大學的廣告系畢業,不過懶惰如她,抓到了機會卻不想放棄。就像貧窮的女孩突然收到了香奈兒的皮夾會如珍寶地疼愛保護。雖然男人早就送給她無數的名牌、項鍊,幾次歐美旅行,但這是不同的。這是初次她憑自己的實力得到了生命的「名牌」。

她開始投入工作,男友的噓寒問暖覺得乏味、中午相約吃飯也是愛理不理。男友媽媽或者妹妹找她出去吃飯逛街時,她心裡只想著加班而婉拒。一次兩次三次下來,男人懶得找她,男人的家人也放棄找她。起初幾次,男友的媽媽還叮嚀著男人要去接她下班,免得太晚了一個女孩子回家太危險。

結果,疲累了一天的她,看到男人卻沒有充電感。
究竟是為什麼呢?她想……是因為交往太久了吧。

工作越受肯定,她離原本的自己越來越遠。二十五歲那年,她突然覺得人生還有很多可能。她不一定要跟這個家境良好管理家族事業,每天準時上下班的男人再一起。她或許可以碰到其他讓她心跳加速的男子。或者是不要這麼安逸享樂,而是跟她一樣有企圖心事業心的男人相伴,而不是這種每天叫她不要工作這麼辛苦,老是問她「以前的妳在哪裡」的男人。

於是她提出了分手。男人有點錯愕,卻不意外。女人的同學制止她,她卻覺得朋友們只是在嫉妒想太多。女人的家人說她傻了,她連回話都懶得說。

「這才是真正的我啊!男朋友再找有什麼不好?難道我這輩子就只能跟這個男的在一起到老到死嗎?」
除了高中手牽手接接吻的純愛外,男人是她第一個男朋友,以前,她覺得始終如一沒什麼不好,現在,當接觸了廣告的花花世界,看了各式各樣的人之後,她只想開闊她的視野。

她存了點錢,跟兩個同室當室友,在台北靠近東區的地方租了間房子,學會抽菸開始喝酒。每個周末都在家裡舉辦女孩們的聚會。剛分手的半年,她覺得這樣的日子才是她想要的,她做對了決定。

隨著半年過去,兩個室友開始談戀愛,她常常獨自在家,不知為何開始感到無聊,室友們鼓勵她多出去認識男性朋友。去夜店喝酒也好,跟職場上認識的新朋友也行,也幫她介紹過幾次男生。

這個男生不夠帥、那個男生不會幫我剝蝦、他講話有台灣國語、這更誇張,從美國野雞大學回來還嫌棄我學歷不好。
不對、不對、都不對……。
東挑西揀他都沒碰上個喜歡的,二十六歲就這樣到了,她也莫名其妙地單身一年了。

單身一年嘛,有什麼關係,還不到分手時間的五分之一。聽說男人還是單身,她有想過是否要聯絡?最近大家開始熱衷玩臉書,不知道男人有沒有玩。在網路上搜了搜,將他加為好友,兩人三不五時會聊上幾句。男人說認識個女生要去上海工作。女人嫉妒每日閑散渡日的男人竟開始認真起來。正想要酸幾句,男人卻說了:「都是受到妳的激勵啊,工作要加油喔!」

工作加油、工作加油、工作一定要加油。這可是捨棄了男人孤注一擲的工作,她一定要更加倍努力。
反正外面都沒啥好男人,不如認真工作,於是她比平常更認真跑業務、做企劃,時常工作到三更半夜,獎金也越來越豐厚。

然後在二十七歲的那年,單身兩年的她開始覺得有點寂寞,這時……她碰上個廣告導演。
導演是有名的才子,跟不少女模、名媛傳過誹聞,她看著導演對她講話的樣子,似乎有點機會。雖然她不是什麼社交名媛,但她相信以她的工作能力,而且當年都可以被同學說是「飛上枝頭作鳳凰」的實力,這個沒泡過洋墨水的才子,她為什麼把不到?

於是她開始會精心打扮,噴點香水、做點性感姿態,時常傳簡訊給導演,也約了幾次碰面。
戀愛有什麼難?
不就你看我我看你,聊天曖昧,一來一往,男人就自動上鉤。

她追尋著二十歲時跟男人交往前的模式,轉著大眼睛看著食物,像個孩子似地這不吃那不吃,並且淘淘不絕地介紹自己、講著心中想法。她記得,從前男人最喜歡聽她說話,隨便一點小事就被逗笑了,說她是世上最有趣的女孩,跟那些只懂得聽的女孩不同,她要懂得主動發表意見。她講了工作、講了政治理念、講了對時尚設計的看法,她沒發現男人開始滑手機。她找男人幫忙撥蝦分魚,卻沒發現男人照辦卻不耐的神色,傻女孩不懂江湖規矩,對於剛認識的男人,要會的是溫良恭儉讓,不是公主病上身。

老江湖導演都忍著。
雖然覺得這女人怎麼跟平常差這麼多,但他還是忍著。畢竟,女人千千萬萬種,即便他心想這女人高估自己的身價,他怎麼都還是要有「職業道德」把這約會忍完。

飯吃完了,才子想走了,女人卻笑著問他接下來想去哪?他禮貌性地說朋友聚會問女人要不要去。女人說怕人多,想找地方兩人好好聊天。導演心想,是否想上床譜一曲,卻又有些直覺感到或許是棘手的傢伙,帶了女人去小酒館。

她跟著導演去了導演熟識的小酒館,有點興奮去參與心儀男人的私密生活,怎知道,一進去,全都是導演的朋友,她被晾在那,當了一整晚的花瓶。她有想過該不該插話,表現自己的機智、幽默、風趣,卻又覺得沒這必要,插了話之後是要做什麼呢?於是她在一旁笑聽著,最後卻發現連水沒了都無人發現,最後她受不了想走了,起身時,她問導演要不要走,導演一副不想離開的樣子。要不身旁有貼心的女生怕她沒臺階下,要導演送她回家,那可就難堪了。

可女人不知道。
畢竟她離開單身戰場太久了,搞不清楚這些眉來眼去、刀光劍影。
導演的確送她回家了,但回家後,女人傳簡訊跟導演說謝謝,說改天再聚,導演並沒有回覆,就這樣過了一天、兩天、三天,甚至一週。

女人火大,卻什麼也沒說。
室友們關心,她略講了狀況,說導演沒回簡訊,說導演帶她去了個都是熟朋友的地方,她覺得導演不把她放在心上,這種男人不要也罷。

其中一名室友聽了笑說:「小姐妳現在是二十七不是十七,那導演這麼搶手,或許是忙,妳主動點好嗎?」
她聽勸了,繼續傳簡訊給導演,導演從兩封回一封,到三封回兩封,怎麼約都沒空,到一封簡訊七天都不回,直到某天她翻開八卦雜誌,又看到導演跟某個小明星的渡夜的消息,她放棄卻沒哭泣。她的室友們說,這導演不過是金玉其外、敗絮其中,只喜歡花瓶的豬頭,人生在世誰沒遇過幾個渣子,要她不要太難過。

她放下了,繼續往前走,畢竟她有什麼好難過。導演又不是她的男朋友,導演也比不上她的前男友。不過就是個草包才子,看起來很有才華,還不就是喜歡花瓶美女的莽夫一個。

就這樣又過了一年。
工作仍舊忙碌,喜歡的人還是沒出現。阿貓阿狗沒有少,跟前男友像家人朋友的關心漸漸少了,她酒量變好、菸量更佳。職場上被喚做「姐」,名片上加了「資深」兩字。她碰見了一個男孩。一個小她三歲的男生。

二十八歲的她,與二十五歲的青春美好。一間廣告業主的公關,可愛的大男孩,從美國回來。當然,跟她前男友的條件還差了一截,不過跟那些不重要的追求者比起來,還算稱頭。

一開始,他們只是信件往來時有些曖昧,這是兩人之間的小秘密。男生會讚美她的高跟鞋、她的香水,那些低調平常人看不出的名牌。她覺得男孩好有品味好可愛。在室友的鼓勵下,她主動出擊了初次電影邀約。每日簡訊不斷,還會相約逛街,男孩還邀了她去了他的小公寓下廚了幾次,也看了好幾片DVD,甚至帶她出去見了幾次朋友,可半年過去了,連牽手接吻都沒有。

剛開始她總是嘴硬,別人問她進度怎樣,她總說有著良好平順地節奏,就算旁人說也太緩慢了,她也說對方只害羞的男生。不過,時間久了她也急,她不知道這算什麼?

眼看著再半年二十九歲的生日就要到了,男孩卻還是如此。她想要回家問室友的意見,可其中一名室友失戀了,終日鬼哭神嚎,說著自己多痛多傷。讓她沒有勇氣開口。只能繼續跟男孩曖昧下去。

其實,她不是沒有勇氣,只是看著室友這麼傷痛時,她想起過往,卻想不起曾有任何戀情讓她這麼傷痛過。她無法跟其他人一起說著「我懂」,畢竟她只談過一場初戀,走時又如此瀟灑,她沒膽在此時分享她的困惑。

她有想過主動說要在男孩家過夜,但男孩總是會貼心幫她叫車回家,並且要她打電話說到家了。她有想過要牽男孩的手,卻老是被巧妙閃開。她也有發狠想過不要跟男孩聯絡……可沒兩天他又打來。

就這樣不上不下牽掛著,直到某天,她去參加一個雜誌主編舉辦的派對,那天有著幾個男同志,聽她幾杯黃湯下肚講完煩惱,硬鼓吹著她拿出男孩照片時……她才知道,這男孩是個不敢出櫃的男同志。原本她怎麼都不肯相信,直到其中一人打開同志交友APP軟體,她親眼看到男孩的照片,才知道自己被耍了。原來從頭到尾,她只是被當做一個煙霧彈。

她感到有點難過,可那樣的難過。似乎又比不上室友們所說的錐心之痛。她將對方是男同志的事情埋在心底,雖然她不確定當晚與會人員是否會將這個「笑話」說出去。不過,不去面對,有時是個最好的處理方法。

反正你不說、我不講。在工作利益掛勾下,沒人會當場戳破這個難堪的局面。就當是一般都會男女曖昧不到沸點,無法燃燒只好一筆勾銷的過往。

也只能這樣吧,畢竟,搞不懂江湖規則的她,難免看走眼幾次。可上蒼似乎說好了要開玩笑,這時,她接到前男友的來電──他爸爸過世了。

她當然去參加了喪禮,去的那天,她卻發現如此陌生。前男友的媽媽親切卻生份,妹妹直接不理不采。她有些懊悔這些年為何要跟他們失去聯絡。但能說什麼,路是自己選的,當時決定要離開,就沒什麼好回頭。畢竟對方,現在身邊也有了個女人,就站在喪禮前,喪家的位置。

觀禮完畢,她趁機找個地方抽菸,碰見了前男友。她故作輕鬆地問他:「何時要結婚啊?」誰知男人卻反問她:「妳何時會抽菸?」讓她什麼都說不出。

隨著一陣春雨逃離現場,她突然覺得自己好狼狽,又說不出哪不同。就在那晚,她跟女主管兩人在公司一邊喝著紅酒一邊趕案子。
四十五歲的女性主管,聊到一個朋友因為工作過勞流掉試了幾次人工受孕才好不容易懷上的孩子,並且再也無法生育。女主管突然感嘆地說句:「雖然我不想結婚生子,可聽到這消息還是很沮喪,會不會哪天,我們因為工作的磨損,而被迫失去了決定權?」

這句話嚇壞她了。
她會這樣嗎?這是以後的她嗎?終日在職場上努力,用難聽狠毒地話教導出一批精良卻可能會背叛自己的子弟兵。以為可以選擇當永遠的女強人,不用當無趣的家庭主婦,可生理機能宣告停止的那天,才發現,自己並不是有選擇的那個。而是被上蒼無情淘汰的那位。

她真的想這樣嗎?
她不知道,也不想知道。

就這樣,二十九歲過去了。眼看著三十歲要來臨。老是在失戀的室友,突然要嫁人了。三間房空了一間。該不該找新的室友呢?
討論了一陣,她們決定把空房間當成書房。

今年她加薪了,手下帶的人又多了兩位,成為五人小組。工作日漸肯定。以前買不起的包包鞋子,去不了的歐洲旅遊,她一一實踐了。

可是,她再也沒交過男朋友了。這不代表她沒有性生活。她有幾次刺激浪漫的過往。在紐約、在巴黎、在巴塞隆納甚至是峇里島。
但是她再也沒辦法遇到那樣好的男朋友了。
對她而言,誰都比不上那個世上最好的男朋友,那段感情像是曾經不以為意地刺青,深深地絡在身軀。從細細地肢幹,開始發福擴張,都看不出原本美好的模樣,又沒有辦法用雷射清除那段回憶。

偏偏,這刺青已經不是以往的模樣。
男人已經不會回來,而她也回不去了。
卻看不見,未來的模樣。

分不開The break up∞
「求求妳放過我好不好?」
「放過你?什麼叫放過你,到底是誰不放過誰啊?」

不知道是第幾次愛蜜莉跟文森要分手,說這句話的同時,在午夜無人的大馬路上,她把手機往他臉上扔,沒丟準,砸爛。這是愛蜜莉為了他砸爛的第三隻手機,從彩色手機一路摔到智慧型手機。而講這句話之前,他們兩人在熟識的酒吧吵起來,當時文森把手上的酒瓶砸爛甩門就走,愛蜜莉追上去,大罵他是「王八蛋」。

愛蜜莉頭也不回地在街上走,走了三十分鐘後,蹲在路邊用公用電話打給已婚好姊妹,這時間姊妹已經睡了,好在小夫妻沒孩子,還是有時間聽她哭哭啼啼。

「妳不要再這樣虐待自己了好不好?」
「好、好、好……」她抽抽噎噎地說:「為什麼我的戀情總是這樣。」

三十歲的她,一路以來感情不順遂,就算拜了無數次月老、連四面佛跟狐仙都拜了,卻還是都無解。不是已婚人士來找碴、就是糾纏不清的前男友,再來就是只想搞曖昧的花花公子,好不容易五年前遇到了文森。

兩人雖然個性南轅北側,卻又不知為何在生理上、情緒上,無法自拔地糾葛,怎麼分都分不掉。

掛上電話,愛蜜莉噙著淚水在街上走,想起剛在一起半年時,她某天翻開《現代詩》日曆,詩人夏夏在2008年02月15日上寫著:「我頭痛的時候 沒辦法愛你 就像你愛我的時候 總是頭痛。」愛蜜莉將這首詩傳給男人。
「瘋子。」文森簡單地回覆,讓她一把火上來,到底是誰把誰搞瘋。
前夜,他們才又連環馬拉松永不停息地吵架到今天清晨,早上愛蜜莉帶著黑眼圈遲到一小時被同事們譏笑在情人夜「恩愛過度」時,她只翻了個白眼說:「又吵到天亮。」

基本上,他們是怎麼都不合的八字。
星座戀人解析說他們是南極與北極之分,世界上最遙遠的距離。
姓名學大師說兩人水火不容只會招來不幸。
八字說還是做朋友比較好不要耽誤彼此。
塔羅牌老師勸她還是算了,無論幾次,他們永遠會為了相同問題分手。
任性的大小姐跟脾氣差的大男人,根本不該戀愛。
可是他們分手分了五萬遍,卻也合好合了四萬九千九百九十九遍,這到底是怎麼了?其實她也不明白。

本來兩人高高興興地約好過情人節,愛蜜莉買文森最想要的線上遊戲軟體當情人節禮物,到他的工作室找他,男人卻說還有個雜誌封面要趕給客戶,她在旁邊左等右等,收到了上百封的「情人節快樂」的簡訊,把男人設計的每期雜誌都看爛了。
「好了沒啊?」她實在很想當貼心小可愛,但眼看都快十點,肚子都快餓扁,他卻還是只盯著電腦。

「你到底在忙什麼?」愛蜜莉走到文森身後,卻只看到他的iMac超大螢幕上出現的是張張最近轟動全華人區的香港知名偶像艷照。
「你不要告訴我,你從剛才就一直在忙這個。」
「沒有……是剛剛建仔傳給我,我好奇打開來看。」男人試圖抱她,她把男人的手甩開。
「我是智障才決定跑來這找你……。」愛蜜莉氣壞了,她不懂自己幹嘛興高采烈地跑來工作室找男人,只為了一起吃頓飯。
「妳幹嘛無理取鬧?沒人要妳來找我……。」
「你明明知道今天是情人節……。」
「又不是情人節就不用工作!」
「那你慢慢看艷照看個夠!」愛蜜莉聽了他的話,氣得把禮物扔在地上,甩門就走。

她真的不知道上輩子欠他什麼,左等右等,卻是碰上他。
跟張文森在一起,像是天堂跟地獄的綜合體,好的時候,甜言蜜語、好話說盡,脾氣一來口無遮攔,什麼難聽話都說得出來,忙碌於工作時連電話都不接,可若愛蜜莉沒接電話時,他又老大不爽說她永遠只把工作擺第一。除此之外,兩人沒有任何共同嗜好,連看的電視頻道、聽的音樂、看的書都不一樣。

他愛賽車;她喜歡偶像劇。
他是夜貓子;她早睡早起。
他不吃豬牛羊;她偏偏不吃雞跟鴨。
他喜歡搖滾樂;她卻愛爵士樂。
他愛喝龍舌蘭;偏偏她喝龍舌蘭就昏倒。
她是瘋了才跟男人在一起。

明明2008年跨年的新願望,是不要跟男人再有牽扯。
明明交往第三個月就發現彼此個性不和,除了床上契合之外,動不動就會吵起來,而她也成功地跟男人分手數月,還成功練就見面可以親切微笑卻不心動的好功夫。

可是……。

跨年隔天,愛蜜莉因為加班太晚,坐計程車回家,遇到惡司機,惡司機意圖勒索她時,那天偏偏男人打電話給愛蜜莉拜晚年,愛蜜莉對著手機大哭,而男人卻破天荒地立刻跑到她身邊來保護他。

於是他們兩人又在一起,從起初的線上互相問候,到簡訊問好,到一起喝酒,到再度相擁而眠。

「妳該頒獎給惡司機,他是月老讓你們復合。」那時還未婚的好友對兩人的感情,還樂見其成,跟男友長期交往數年的她,覺得這不過是情侶剛交往的磨合期。

愛蜜莉被好友逗笑了,心想,或許這真的是所謂的「磨合期」,畢竟她戀愛經驗淺薄,不該輕易放棄。
只是有時卻對這樣無止盡的恩愛跟折磨束手無策。

就像情人節那晚,她氣呼呼地回家準備睡覺時,他又像個小朋友似地,帶著她最愛吃的可樂果跟草莓牛奶來找他,無辜又可愛,並且調皮地舉起她送他的禮物說:「妳看今天有個可愛女生送我情人節禮物,讓我好害羞。」

在那刻,她也只能投降,但她不確定,文森是否同樣對她感到不知所措。

「最好你很正常。」愛蜜莉酸了他幾句,這傢伙還沒補送她情人節禮物,她可不認為草莓牛奶跟可樂果,就是她應得的禮物。

「誰叫我愛瘋子,別偷用別人日曆上的詩。」看了文森回傳的簡訊,並突然想起來,那本寫著夏夏詩的日曆,是剛復合時,他送的禮物。

那時候,他們還很幸福,吵吵鬧鬧的確是生活調劑,有什麼問題,回到床上,都可以迎刃而解。開心時,還放肆地跟朋友們說:「爭吵完後的性愛,是最棒的。」

只是,那樣的狀態,一年比一年更糟,剛開始兩人只是互相大吼,吼吼哭哭,又抱在一起。有時看著男人哭紅雙眼的樣子,愛蜜莉是真的感到不捨和難過。

可這樣的關係,卻像跳針的唱盤,不停地重覆明明厭煩卻又不忍放棄的歌。

她知道男人愛她,她甚至覺得若真的離開後,或許再也找不到如此愛她的人。
文森是在乎她的,每次只要她跟朋友出門聚會,一定要把周遭環境與會人員都拍下來讓她知道是誰,不然她會吃醋;文森是善妒的,每次她出差時,為了怕她不貞,總會在她身上種下滿滿的吻痕;文森是孩子氣又脆弱的,只要被冷落了,就會發脾氣。

這些點點滴滴,她明白都是愛,因為是愛,文森才會這樣。文森因為從小父親對母親都用暴力相向,及家人吵架都難聽到好比花系列,所以才不懂得控制情緒。

再者,每次分手時,他的憔悴讓她心疼,而她每次狠下心決定離開時,那彷彿開腸破肚的痛,也沒人明白。

兩性專家總是說:「沒有分不了的戀愛。」但她覺得,只有沒真正愛過的人才會這樣說。「人生沒有什麼過不去的。」說出這種話的人,愛蜜莉覺得他們才沒碰過真正的難關。

她真的沒辦法離開文森,即使她今天把手機摔爛在他身上,卻還是依依不捨。另一同志好友曾笑說她的行徑是「陽具崇拜」只是因為床上太契合,所以無法分開。已經失和的舊同學曾講過更難聽的話是:「還不是只是怕孤單。」

她跟文森,真的是因為怕寂寞跟肉體上的滿足才在一起嗎?
可文森那些表現,不是想要「獨佔」愛的表現嗎?
她在文森的禁錮下,怎麼都不肯離開,甚至為了讓他安心,選擇從S號變成M號的女孩,不也是愛的表態嗎?

她不知道,她越來越迷惘。
尤其是文森抓著她的肩膀,像要把她摔在地上的那天。

那次兩人喝醉,她跟文森又吵起來,原因是什麼她早已記不清了,只知道那次她拿起文森的手機要砸他,卻失手砸爛他的電視,文森要她住手,她大吼大叫,文森先是捂住她的嘴巴,她反咬他一口,最後文森把她抓起來,像是要摔到地上,那瞬間她開始感到驚恐,什麼話都說不出來,只讓眼淚直流,文森看見她的表情,突然冷靜下來,抱著她哭,直說著:「對不起、對不起……」她也哭著回應說:「對不起,我也不是故意想這樣……」

她真的不是故意想這樣,從前幾段戀愛,她未曾這樣過。有時就會碰見某些人會誘發潛意識中某些黑暗或者精采角落。就像某些人聊天時總會特別契合有靈感、有些人一起工作成效就會特別好,有些人就可以安安靜靜在一起,有些人可以天南地北聊個不停。

而她跟文森,可以做愛到天荒地老,也可以互掐脖子到地球毀滅。
這樣的故事,何時才能結束呢?

走了一個多小時回家,汗涔涔的她,放了洗澡水,整個人縮在浴缸裡,想要藉著泡個舒適的澡讓自己清醒。雖然怎樣都醒不來。

「就算是安格斯牛排,餿了就是餿了,妳跟文森這段,已經變成連當豬飼料都難。」

好友說的話她何嘗不知道,但她就是無法改變,前幾年上演完瓊瑤劇情後,兩人還有甜蜜期可言,可這一年來,文森發脾氣的次數越來越多,道歉的時刻越來越少,有時就隔天若無其事的打來,她也裝傻過去。而她發飆時,文森吼回去的音量比往常更大聲。他們像是敵人,不是愛人,而她也是。她不敢說的是,再上次吵架,她甩了文森一巴掌,文森抓著她的手,好像要回擊,最後卻吻了她,咬得她嘴唇都破了,也不管她願不願意,脫了衣服就要上床。

剛開始的瞬間,她覺得自己被侵犯了,最後,身體卻老實地無法抗拒,那次竟達到了,交往多年來,至高的高潮,彼此讓對方窒息,也達到彷彿窒息式性愛所帶來的破錶激情。
她不懂自己在幹嘛,而她更不敢說的是,那次吵架文森冷冷地跟她說:「像妳這種瘋女人,我是怎樣都不會娶妳回家的,跟妳做愛是很爽,我也很愛妳,但當老婆是不可能!」

是糟蹋吧!
這句話,比動粗還難堪,她寧可文森打她,也不願意他說出這句話,而且她心底百分之百明白這不是開玩笑的。在他心中,她真的不是可以娶回家的女人,說真的,要她嫁給他,她也不敢。一次又一次更嚴重的傷害,像是在挑戰彼此界線,若真交換永久誓言,是否某天他們真的會掐死彼此?

「我愛妳,但我無法娶妳回家。」一個男人對自己說了這樣的話,為何還要繼續在一起呢?

然後她又想起,前年生日前夕,她不小心懷孕了,當時文森一時露出可憐兮兮地樣子問她說:「妳真的要留下來嗎?」
「當然。」她說:「我們如此相愛,這是我們的孩子,為什麼不要呢?」
「真的要嗎?」文森猶豫地問她,她堅定地要留下,這是他們愛的證明,一定是命中註定才會有這個孩子。
「好吧!」文森懦懦地同意,說會幫忙撫養,但卻隻字未提結婚的事。甚至,還是想要做愛。本來三個月時間未定,愛蜜莉有點慌張,可最後拗不過文森還是答應了。

那天之後她開始出血,打了幾次黃體素安胎。緊張地不敢上班,當時她把消息告訴新婚的好友,好友卻跟她說:「去把孩子拿掉。」
「為什麼?」
愛蜜莉以為好友會支持她,卻沒想到聽到的是這個答案。

「你們連彼此都搞不定,生什麼小孩?!」
「也許小孩出生後,我們就不會這樣啦!」
「張文森有說要娶妳嗎?」
愛蜜莉答不出來,她不知道文森為何沒跟她求婚,但她仍逞強地說:「結婚要幹嘛?相愛比較重要!妳是羨慕我有孩子吧!」
好友氣呼呼地掛掉電話,這是愛蜜莉跟好友認識十幾年來,初次吵架。她知道不該這樣踩好友的線,好友婚前有去檢查過,是比較不容易受孕的體質,但她老公說沒關係,慢慢來,反正才新婚,先過幾年兩人世界,以後想要生小孩時,再來想辦法。

對,真正羨慕的人是她。別人都說懷孕的人會有母愛之光,但她沒有,她的賀爾蒙讓她對外變成更可怕的人,只有碰見文森時才會溫柔,因為她從未感覺如此踏實篤定,知道真的可以切實擁有這個人。

那段時間,文森也對她很好,開始跟她講很多家人的事情。母親過世,與父親斷絕往來的他,開始會拿小時候的照片給她看,然後笑笑地猜想以後小孩會長怎樣。她喜孜孜的聽,覺得一切都會很好。再打了次針,胎兒穩下來後,文森跟愛蜜莉兩人又把懷孕前三個月有百分之四十會小產的事情忘記,愛蜜莉生日前兩天,又拗不過文森,一番雲雨。因為懷孕愛蜜莉的身體變得更敏感,因此文森比平常更熱切地索求愛蜜莉。

但這次……黃體素針也救不了愛蜜莉,愛蜜莉不敢跟醫生講自己在這樣的危險期還是拒絕不了男友的求歡。於是在生日前夕的晚間十一點,突然大量出血,她永遠忘不了她的二十九歲生日那年,是她孩子走的那天。才一個多月啊,只看到個小點,文森還沒時間陪她去產檢、媽媽手冊都還沒拿到,就都結束了!

當天文森接電話,卻被困在公司無法趕去醫院,好友帶愛蜜莉去聯合醫院急診,急診時,年輕的住院醫師照著超音波,完全照不出小孩,孩子隨著大量出血一乾二淨,天真的醫師講了句話說:「妳是否誤會啦,照不到小孩啊!」這句話捅了愛蜜莉千千萬萬刀,當然有孩子,而那個孩子現在卻化成天使連羽翼都沒留下。

好友問著愛蜜莉說,需要陪她回家等文森嗎,愛蜜莉婉拒了,在家痛哭,那樣的痛,比失戀還疼、那樣的痛,是多少淚水都無法彌補。文森來到她家打開門時,看見窩在床上的愛蜜莉,心疼地抱著她說:「對不起、對不起……」

在這段感情中,兩人最常講的話,竟是對不起……。

後來文森才告訴愛蜜莉,那天的生日禮物是一件粉藍色、跟一件粉紅色的嬰兒服,因為既然愛蜜莉喜歡,他會一起把孩子養大。

就這樣,最痛的二十九歲生日,換來三個月溫柔時光。好友說,或許這是好事,因為小朋友的離開,讓他們有所改變。

但,那些都是幻覺。
愛蜜莉心中有刺,她心裡覺得孩子的離開是文森害的,她不想讓文森碰他;文森心中也有刺,因為他心中鬆了口氣,而那樣的情緒被愛蜜莉發現了。

因為,在三個月後的修復期過完,以往有時歡愛都會耍賴不帶保險套的文森,開始小心翼翼,而這樣的行徑,讓愛蜜莉與文森的距離更遠。

可是,他們還是捨不得離開對方。
吵著、鬧著、吼著,就算最後文森某次賞了愛蜜莉一巴掌,都還無法離開。

為什麼要這樣呢?

愛蜜莉把自己縮小在浴缸中,像活在母親的子宮裡,滿浴缸的溫暖像是羊水,安心地包覆她。
如果孩子還在,他們會改變嗎?還是會變得更糟糕?她把整個人縮在水裡憋氣,想就這樣躲在虛擬母體中,永遠不要出來。

她跟文森還會怎樣傷害彼此呢?
她一點把握都沒有。

這時卻聽見門轉開的聲音。
是文森,他酒醒了、他來了。
他又想繼續若無其事了。

未來究竟會如何?
究竟能不能分開,有沒有勇氣分開?
她真的好想分開,可是又好怕分開。

本文摘於《既然愛情留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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