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規偽造車牌去年高達1271件,跨機關聯防後逐月下降,交通部預告修法加重罰則,汽車使用偽造、變造或以不實證件申請的牌照,一律重罰至7.2萬元,另若偽造他車牌照肇事致人傷亡或10年內偽造累犯,車輛將沒入拍賣或銷毀,新制預計7月15日上路。
近年違規記點改革、嚴重超速標準自60公里下修至40公里等新制陸續實施,偽造車牌案自2021年95件、2022年169件、2023年251件,去年暴增至1271件,恐成犯罪掩護工具,跨機關聯合防堵後,自去年8月單月高峰263件,今年4月已降至83件。觀察縣市做法,桃園市添購101套AI巡防系統裝設於巡邏車,可自動偵測假車牌或贓車,實施成效佳。
交通部表示,汽車使用偽造、變造號牌行駛違規有增加趨勢,危害交通安全也衍生治安問題,配合日前立法院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提高罰鍰上限、增訂當場移置保管及有條件沒入車輛、併罰違規使用該車輛的汽車駕駛等規定,故同步修正「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
草案規畫,若使用偽造、變造號牌或以不實證件申請的牌照,罰鍰將自1萬800元加重至7.2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使用偽造號牌在路邊停車為同樣罰則;修法也併罰非汽車所有人的駕駛人,明知該車是偽造車牌,仍行駛上路,將可開罰駕駛人3.6萬元。
另偽造他車牌照肇事致人傷亡或10年內偽造累犯,車輛將沒入拍賣或銷毀;若於牌照吊扣期間行駛,機車原罰5400元至8100元、汽車原罰7200元至1萬800元,皆加重罰3.6萬元,並當場移置保管車輛,吊銷牌照。
交通部提到,修法草案預告7天,蒐集各界意見後進入法制作業程序,已會商內政部函報行政院建請核定自7月15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