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葉蛋是不少人前往超商必買的熱門商品,不過新北市一名41歲沈姓男子先前到某超商買茶葉蛋時,不慎將茶葉蛋掉在地上,沒想到他竟撿起來放回鍋中,1舉動害他「慘賠153倍」。
根據判決書指出,該起事件發生於去(2024)年1月15日上午8時許,沈姓男子當時到新北市某便利商店購買茶葉蛋,過程中茶葉蛋卻不小心滾落在地。
怎料,沈男第一時間非但沒有告知店員,或是把蛋買下認賠,反而還撿起「放回鍋中」,導致整鍋的茶葉蛋受汙染全數報銷,總計損失約700元,事後店家得知後,氣得直接告上法院。
經新北地方法院審理,認為被告沈男行事輕率,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法益的法治觀念,行為實屬不該,兼衡其素行、犯罪動機、目的、手段、本件犯罪所生危害,沈男雖坦承犯案也與業者達成和解,但卻尚未全數履行,審酌賠償部分已超過所毀損財物價值,因此依《毀損他人物品罪》判處罰金2000元,或易服勞役2日,全案可上訴。若以茶葉蛋一顆售價13元換算,沈男相當於付出了153倍的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