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有民眾在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加重虐童者的刑責,最重處無期徒刑、死刑。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19日)受訪時,強調對於虐童零容忍,並表示法務部正在研議是否修法給予更周延的保護。另外,對於國安法是否應將「參與」中共在台組織納入懲處,鄭銘謙則表示法務部樂見這個修法方向。
台北市發生1歲多男童「剴剴」遭虐待致死案,台灣社會群情激憤,有網友在今年2月於公共政策網路參與平台提案,主張「虐童致殘者,加重刑責至無期徒刑;虐童致死者,判處無期徒刑、死刑。任何虐童性侵案件,皆不得假釋」,獲得13萬8千多名網友附議並成案,不過,法務部在5月16日回應「建議案不予採納」,引發反彈。
法務部在17日3度回應,下午先說明我國現行法制已沒有唯一死刑的規定,且我國現行法有關有期徒刑法定刑的上限是15年;針對不得假釋的建議,則列為法務部未來修法的參考。晚間則表示相關建議雖部分不符現行法律規定,但法務部對建議內容極為重視且尊重,將廣納各界意見,列為修法參考。
法務部長鄭銘謙今天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受訪時則指出,針對虐童案,法律是否要有更周延保護,法務部在研議中。鄭銘謙說:『(原音)對兒童的保護,我是不遺餘力,我想如果是有虐童、甚至虐殺,都是人神共憤、天理難容,這是要零容忍,這部分是否法律是要再做更周延的保護,我們現在在研提、研議中。』
至於刑法是否應增訂「無期徒刑不得假釋」,鄭銘謙也表示已提修正草案審查中。
另外,現行國安法第2條規定任何人不得為外國、中、港、澳或境外敵對勢力發起、資助、主持、操縱、指揮或發展組織,有民進黨立委提案將「參與組織」納入處罰範圍,陸委會也表示支持。
對於這項修法,鄭銘謙表示參與組織確實會影響國家安全,目前法律沒有相關規定,法務部樂見這個修法方向。
更多中央廣播電臺新聞
政策平台萬人附議加重虐童刑責 法務部:不予採納
最高法院大法庭:詐欺犯自白繳回犯罪酬勞 可減刑
剴剴案 衛福部:尊重判決 六大面向精進收出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