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市1名白色轎車車主,近日收到一張交通罰單,內容指其於金馬路占用左轉車道直行,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8條,罰鍰金額介於600元至1,800元,但車主細看罰單後驚覺,罰單上登記的車牌號碼與自己愛車的車牌中間數字竟然不同,明顯是誤開罰單。
事件發生於2025年3月28日晚間7時19分左右,當時該白色轎車被用路人檢舉占用左轉車道直行,警方依照檢舉資料開出罰單,但後續查證發現,因誤植車牌號碼,導致無辜車主遭受錯誤處分。
車主發現錯誤後立即向彰化警方反映,警方隨即重新調閱相關資料,確認罰單屬誤植車牌,並主動向監理機關申請撤銷該罰單,對車主造成的不便表達歉意。
網友紛紛表示「罰單差1字也能開錯,執法需更嚴謹」,呼籲警方加強審核機制,避免類似烏龍事件重演,警方也提醒民眾收到罰單後要仔細核對車牌號碼、違規時間和地點,若有疑問應及時申訴,以保障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