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縣秀林鄉銅門村1名8歲葉姓男童2日在自家門前散步,遭附近梁姓民眾飼養的黑色米克斯犬咬傷小腿,送醫縫了16針。由於梁男飼養的犬隻並非首次惹禍,去年還咬死2隻鄰近店家店貓,引發村民恐慌。經花蓮縣動植物防疫所調查,將把梁男飼養的3隻狗列為攻擊性犬隻並沒入傷人的黑狗,其他2隻若帶出門未繫繩及戴嘴套,將依《動物保護法》開罰3萬元至15萬元。
葉童的父親表示,兒子遭犬隻失控咬傷後,事後雖與梁男和解,但他與家人心有餘悸,擔憂未來還有可能發生類似情形,意外發生後附近居民也提到犬隻已非首次傷害無辜,去年3月與8月還咬死附近店家的貓。
店家馬姓業者氣憤指出,2隻店貓去年被梁男犬隻咬死後,通報動防所、報案都無下文,不僅自己受害,附近住戶狗貓都曾被咬死、咬傷,梁男飼養不少犬隻且都具攻擊性,雖然不確定是否為比特犬,但梁男時常沒牽繩或替狗戴嘴套就遛狗,村民經過梁男住家都提心吊膽。
動植物防疫所長周黃得榮說,同仁昨天前往拍照並透過辨識系統比對,確定傷人犬隻為混種犬並非比特犬,不過依《動保法》第7條,飼主要善盡管理責任,避免犬隻攻擊危害民眾生命財產安全,因此動防所會把3隻肇事犬隻列為攻擊犬隻,並扣留沒入傷人犬隻,另外2隻飼主須牽繩與戴嘴套才可以外出,否則將依法處3萬元至15萬元罰緩。
周黃得榮指出,去年8月曾獲報狗咬死貓案件,店家也有提告,動防所需待法院判決出爐才會做行政處分,今年2月收到民眾提供的不起訴處分書後,上月已發文當事人及飼主今天到所內陳述意見。動防所昨至梁男家中沒入黑狗遭拒,動防所表示,若飼主不願在期限內交付動物,將依《行政執行法》處5000元以上、30萬元以下怠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