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富商李嘉誠的「長和」實業,販賣巴拿馬運河港口經營權,香港親北京報紙大公報今(31)日繼續在頭版發文抨擊,認為北京方面不但可以祭出反壟斷法,甚至還可以祭出國安法,以及資料安全法等,來干預相關交易。
報導引述大陸資深商事法專家解石坡的話指出,由於交易目標是港口,而且都不在中國境內,但仍可能服務中國的客戶或船隻,按照中國反壟斷法,由此產生的營業額是可以算到中國上的。所以,只要目標公司在中國境內申報的營業額超過8億元,這個交易就應該進行反壟斷申報。
此外,反壟斷領域專家「苟博程」也表示,根據大陸反壟斷法第二條,境外壟斷行為若對中國境內市場競爭產生排除、限制影響,中國有權管轄,並可以結合《國家安全法》與《資料安全法》,等評估港口系統資料安全風險,防範地緣政治博弈對航運的潛在威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