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一名化名阿輝的男子透過交友軟體結識16歲少女,得知對方家境困難後,以每月8萬元包養為誘餌,引誘少女發生性行為並拍攝性愛影片。根據判決書顯示,阿輝於2022年6月至7月間,與少女發生4次性行為。期間,他要求少女傳送裸露照片「驗貨」,並以「無套內射可以嗎」、「配合我,我多給妳2萬」等言語誘導。在第4次性行為時,阿輝更誘導少女拍攝性愛影片。
然而,阿輝在得逞後卻未履行承諾,不僅沒有支付約定的8萬元,還對少女說出「妳要有8萬的價值」等貶低言語。當少女詢問是否已刪除性影像時,阿輝謊稱已刪除,實際上卻仍保留在手機中。
少女發現受騙後立即報警。案件進入司法程序後,阿輝坦承犯行,並與受害少女達成調解、賠償。法官認為,阿輝明知受害人年紀尚輕,對性行為或性自主觀念缺乏完全自主判斷能力,仍以金錢為誘惑引誘其上當,行為實屬不當。
最終,法院依引誘使少年製造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以詐術使少年為有對價之性交行為罪,判處阿輝有期徒刑2年4個月。本案仍可上訴。
此案件再次凸顯了保護未成年人免受性剝削的重要性。相關單位呼籲,若遇到類似情況,請立即撥打110或113尋求協助。同時,也提醒大眾重視身體自主權,不拍攝、不持有、不下載、不分享任何涉及未成年人的不當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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