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不幹了?!企業最怕「黑天鵝」帶槍投靠
104:避踩離職地雷75%企業歡迎老員工回鍋
「老闆,我不幹了!」愈來愈多轉職跳槽將化暗為明。104人力銀行資深副總經理洪廣禮說,今年1、2月以來,平均每月皆有超過12萬名上班族騎驢找馬,年後轉職將在本月進入最高峰。
由於企業最怕離職員工帶走客戶名單、訂單、以及機密資料,也重視員工是否戰到最後一刻、是否確實交接,尤有甚者,還可能產生法律爭議,相反的, 如果離職員工平常的工作表現佳、離職過程沒有不愉快,75%的企業歡迎「回鍋潮」。104資訊科技整理「漂亮離職,安全上任」的法律小叮嚀,也提醒與直屬 主管的離職面談應掌握兩大原則:人之將離其言也善、君子絕交口不出惡言。
主動應徵次數年後比年前大增95% 3年來最強
今年農曆年假緊接228連假,「長假效應」使得轉職潮略有延後,並與企業前進校園的新鮮人季交疊。104人力銀行資深副總經理洪廣禮分享年後轉職的3項數據:
1. 今年上班族較晚收心,主動應徵次數在農曆年後第4天才開始超越2014和2013同期。
2. 農曆年後十天,平均每天的主動應徵次數,比農曆年前十天成長95%,幅度強於2014和2013年同期增幅90%。
3. 今年1、2月,平均每月都有超過12萬名上班族已經有具體轉職行為。今年2月以來到3月11日,主動應徵的求職者「仍在職」的比例達44.5%,創3年同期新高。
離職員工最常沒交接
104資訊科技於2014/12/11 ~12/30針對企業人資及用人主管進行調查,總計回收778份有效樣本,在95%信心水準下,誤差範圍為正負3.51%。企業觀察,離職員工最常出的十 大負面行為如表1,洪廣禮建議,離職交接應該清楚條列加上書面說明,即便已經就任新職,最好也留下聯絡電話和e-mail,以利日後代班人或新繼任者順利銜接業務。
◎表1:企業觀察,離職員工最常出現的十大負面行為
排名 |
離職員工的行為描述 |
占比 |
企業在乎程度* |
1 |
未確實辦理工作交接 |
高度 |
|
2 |
未依規定,需提前一段時間提出離職申請 |
中度 |
|
3 |
離職前,工作擺爛 |
高度 |
|
4 |
行禮如儀或瞎掰離職原因,堅持不說真相 |
低度 |
|
5 |
離職前,無故缺勤 |
低度 |
|
6 |
不告而別,或只以e-mail、簡訊、或Line等行動通訊軟體告知離職 |
高度 |
|
7 |
已對同事放話,最後才告知直屬主管,甚至讓直屬主管聞風而來 |
低度 |
|
8 |
故意選在最忙、人手最缺、或專案最困難時離職 |
中度 |
|
9 |
煽動同仁一起離職,製造人心不安 |
高度 |
|
10 |
反正都要離職了,盡情數落、大放厥辭 |
中度 |
資料來源:104資訊科技。*「企業在乎程度」依下表2區分等級,排名1~5屬於「高度」,排名6~10屬於「中高」,未進前10名屬於「低度」。
企業最在意「黑天鵝」帶槍投靠
上台靠機會、下台靠智慧,避開企業最在乎的離職地雷,漂亮轉身,留下好口碑!在離職員工最常出現十大負面行為中,企業高度在乎的是:商業機密是否伴隨離職員工而外流、原有業務是否能順利推進、以及現有組織是否安定;相對不在乎的是離職的真正原因、以及是否依規定提前提出離職申請。
洪廣禮說,一般員工比較無法接觸機密性高的商務資料,即便經手機密資料,e-mail往返皆會留下記錄可供事後查證也多少發揮一些嚇阻效果,關 鍵經理人於聘用之初已和企業簽訂「競業禁止」條款,使得「帶走客戶訂單及公司機密資料」未進離職員工的前十大負面行為(僅排名第13),不過,一旦發生, 如同黑天鵝事件,將對公司營運造成衝擊,甚至引起法律爭議。
◎表2:哪些離職行為,企業評價最差?
排名 |
離職員工的行為描述 |
占比 |
備註 |
1 |
帶走客戶訂單及公司機密資料 |
|
|
2 |
離職前,工作擺爛 |
|
|
3 |
未確實辦理工作交接 |
離職員工最常出現 |
|
4 |
煽動同仁一起離職,製造人心不安 |
|
|
5 |
不告而別,或只以簡訊或Line等行動通訊軟體告知離職 |
|
|
6 |
故意選在最忙、人手最缺、或專案最困難時離職 |
|
|
7 |
透過網路或爆料散布不利公司或主管的言論 |
|
|
8 |
反正都要離職了,盡情數落、大放厥辭 |
|
|
9 |
挖走同儕,帶人投靠 |
|
|
10 |
未依規定,需提前一段時間提出離職申請 |
|
資料來源:104資訊科技
漂亮離職 安全上任
企業人資及用人主管眼中的5項「漂亮轉身」行為,依序為:完整辦理工作交接,遵守公司離職程序規定(70.7%)、在手上專案造一段落後再離職 (51.4%)、做一天和尚,敲一天鐘,戰到最後一刻(43.3%)、先告知直屬主管,避免同儕耳語、人心浮動(33.3%)、不吝感謝舊東家的栽培
(28.7%)。若員工過去的工作表現佳、離職過程沒有不愉快,因為對於公司業務已相對熟悉,75%的企業會「優先」錄用老員工。
◎表3:針對離職常見問題,104資訊科技提供離職小叮嚀
No |
問題 |
說明 |
1 |
何時提出離職?勞基法的規定是什麼?沒按勞基法的規定會怎樣? |
勞基法規定,年資3個月到1年,需提前10天預告;年資1年到3年,需提前20天預告;年資3年以上,需提前30天預告。 若未依規定預告終止勞動契約,只要勞工「單方表示」,即生效力。 建議在公司交辦工作或專案任務圓滿告一段落時提出,千萬不要半途撒手顯得不負責任。 |
2 |
沒辦交接會怎樣? |
勞基法雖無辦理交接的規定,但隨著勞動契約終止的附隨義務,無論有沒有約定,本應克盡交接離職手續,以利業務順利銜接,並為自己留下好名聲。 |
3 |
沒依規定提前提出離職,或沒辦交接,雇主可以因此扣薪水嗎? |
不行。只要勞工已經提供勞務,勞工就有權獲得應有工資。 不過,如果因為離職員工未遵守預告或交接規定而造成公司損失,雇主可循民事求償程序,請求損害賠償。 |
4 |
和公司簽有最低服務年限的約定,提前離職要付違約金嗎? |
不一定。要看受僱期間,是否曾接受雇主的特殊訓練?或有無派赴國外進修的事實? 如果沒有,最低服務年限的約定顯失公平,法律上,難認有效。如果有,雇主得主張離職員工違約而請求違約金,但法院對於違約金過高,得依職權予以酌減。 |
5 |
可以跳槽到老東家的死對頭嗎? |
現行法令並無明訂、也未禁止雇主和員工簽訂離職後的「競業禁止條款」,常見的是,高階管理人才、研發職類、接觸成本利潤報價的業務職務、以及其他接觸商業祕密的核心職務,會在勞動契約中加訂「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例如兩年內不得在企業所在地或產品銷售地,轉戰競業從事類似的職務,一旦違反競業禁止約定,將負擔給付違約金或損害賠償等責任。 不過,憲法保障人民的工作權,民法也規定,若契約內容顯失公平,「離職後競業禁止」條款將會無效,以往法院對於相關判決的結果也不盡相同,須個案詳加認定。 |
資料來源:摘自104資訊科技集團法務長蘇宏文律師撰稿《漂亮離職安全上任─談勞工自請離職時應注意的法律問題》
(蘇松濤報導)
【中央網路報】
【更多報導請上:www.cdnews.com.tw。歡迎按讚加入《中央日報網路報》粉絲行列 。未經授權, 請勿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