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預告的離別
我愛你,但我更愛自己。—莎曼珊,電《慾望城市》
有天, 戀人突如其來地斷絕了關係, 被拋棄的人並不知道理由為何。
「現在還是不知道那個人為什麼要拋下我。」
就算經過十年、十五年, 被拋棄的人還是會這樣說; 雖然那個時候已經不帶一絲感情,但還是會對斷絕聯絡的理由感到好奇。
在黃順元的短篇作品中, 有本小說的內容提到: 看到大笑的女朋友牙齒上卡了辣椒,就突然開始討厭她。小說裡的主角並不是因為女孩看起來髒而和她分手, 辣椒只是一個契機, 他只是突然不想再見那個女生了。
修赫就是這樣,他在大學時期和莫熙交往了一年, 有天卻拋棄了她。為什麼? 不為什麼。不是因為由愛轉恨、不是不滿莫熙的特殊舉止、也沒有任何契機讓他失去對她的感覺。「就只是感情停擺了。」修赫這麼說。以下是修赫傳來的Mail內容:
那天是只有上午有課, 蹺課在我的住處做愛的日子。漫長冬日過後的春風讓空氣變得溫暖, 那是戶外比室內還美好的四月天。
她那藏在百褶裙裡, 纖長又吹彈可破的雙腿, 刺激著我的雙眼, 我像瘋了般地撲上去。寧靜的午後, 我們持續在狹窄的房裡打滾。
做愛時, 她不會把衣服全部脫掉。不管是絲襪或是普通襪子, 又或者替代內衣穿著的襯衫, 總之一定要有一樣衣物留在身上。雖然說不定這對她來說是守護純貞的最後堡壘, 但對我來說那卻是一種性感。陽光灑進緊閉的窗戶, 那是個連卡著黃漬的壁紙都看起來白皙的明亮日子。
結束後, 我們一起吃飯, 然後到了學校。亮著煤氣燈的人文大前有個蓮花池, 我們坐在那裡聊未來, 好像還聊了以前的女友、當兵、社團、找工作的事情。她只是笑著聆聽, 我則是配合手勢, 豪氣地說個不停。
但, 送她上公車後, 我卻突然不想再見她了。原因是什麼? 完全沒有原因, 連我自己都搞不清楚。不知道為什麼, 我連告訴她要分手的這件事都不想做, 只是一味地想避開她。躲吧! 躲吧! 躲吧! 如果我毫無理由地躲, 那樣清純的她不知道表情會有多難看?想到這裡, 我的心臟怦怦跳。
很神奇的事情是,躲一、兩天電話之後, 我開始害怕試圖和我聯絡的她。那瞬間,天使變成惡魔。自然而然地, 感情也就煙消雲散了。不管怎麼試就是見不到我的她, 寄了封帶著可怕詛咒的簡訊之後便對我死心了。「無敵狗崽子!」直到我變成小狗, 才終於甩開了她。在我們這段關係中, 她沒有任何錯。
如果原本喜歡的對象突然斷絕聯絡, 或者提出要分開, 希望大家不要太生氣。
—雖然不知道是什麼原因, 但至少見過面再分手吧!
—對人不該這麼無禮! (分開這件事本身就是無禮的!)
—你怎麼能這樣? 昨天都還好好的啊!
—齷齪的傢伙! 去和跟你一樣的女人交往吧!
被拋棄的人腦裡想的都是這些, 說不定還會覺得這樣子分手很丟臉而欺騙朋友。也可能見面就想在他的臉上吐一口痰, 然後大肆詛咒一番。
然而, 越是嘗試想要碰面, 只會讓他越慌張、越想躲避。所以, 被拋棄的人有必要再從容一點。
不要分析他的心理, 也不要檢視自己的舉止, 他這麼做的理由可能有上百種, 但也有可能毫無理由。乾脆地讓它過去吧! 這樣才灑脫。就算他只是貪圖完肉體就走, 也還是必須泰然自若。愛情中的勝者很清楚「所謂的緣分是人類無法用常理解讀的」。
收到修赫的信後, 我只是嘆了口氣。這世界上除了神之外, 沒有人知道戀人默默離開的原因。身為人類的我們, 也只能把期待放在神下一次的禮物了。
本文摘自大田出版《戀愛的心情我最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