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次買書的動機總是:「先買下來吧,買下來總會有時間看」。這樣過度樂觀的念頭讓看書的速度永遠趕不上買書。
擁有很多書讓人有虛榮感也有充實感,反正書永遠看不完,生活絕對不無聊。一本兩三百元的書往往可以看上買大半天,怕失眠就挑本康德、尼采或叔本華來看,打發時間不求人也不用花大錢。
更大的驚喜,是回頭再發現一本好書的感動。有些書在買來的那個時間點讀起來可能不適合,但是在書架擺個幾年之後再拿來讀,才發現是對的時間。
可能因為人生經歷夠了,也可能是相關知識有了。這樣的經驗也讓我買書買得更理直氣壯,總覺得好書和好酒一樣可以越陳越香。
特別迷戀二手舊書,讀來往往有驚喜。有時裡面會夾著幾張無名的便簽書信,或是幾個字的隨筆塗寫,都像是一場隨機的解謎或冒險。這時讀到的往往
不只是讀到這本書,也同步閱讀了曾經讀過這本書的那些人。
每每在這樣的時刻,總感覺大部分的書其實都被浪費了,一本書明明可以讓好幾個人來讀,但往往被買來之後就被擺在某人的書架束之高閣。書是知識的載具,知識是越分享才越更有價值的。
在資訊科技的電子書年代,我反而更迷戀紙本舊書。那是一種即將消失的華麗,當出版變得更便利而廉價,這些脆弱又隨時即將消失的舊日文化遺骸,反而更散發動人的魅力。
讀舊書,總讓人感覺美好和莫大的幸福。每次小心翻開那些吹彈可破的發黃書頁,總會想著,四、五十年前那個年代要出版和擁有一本書有多不容易。而這本書,竟能穿越漫長的時空來和我相遇。